一. 复试安全工作措施
复试工作领导组负责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领导、组织工作,学院党委对复试过程监督防控;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,保证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公正规范。
学院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招生复试过程的监督制约:①学院党委对招生复试过程进行监督防控。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要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、协调和处理。
做好复试各阶段的工作,既确保选拔质量,又公平公正,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,使复试录取工作平稳、安全、顺利完成。
二.复试对象
复试对象:资格审查合格的“申请一考核制”考生
具体名单由研究生院提供。
三.复试工作组
组 长:王志华
副组长:赵惠民
成 员:熊晓燕 王涛 赵敬伟 权龙 任家骏
秘 书:刘 洁
职 责:全程领导和监督;对复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;准备突发事件预案。确定面试组成员,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、业务、纪律方面的培训,明确有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教师禁止参与本次复试相关工作。
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,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严格审核,不符合规定者不能参加复试。
四.审核程序
(一)资格审核
研究生院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,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及材料移交给报考学院。
(二)材料审核
学院对研究生院初审通过的考生材料,对照《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报考条件,再次审核考生资格。
(三)导师对考生综合能力评价
学院组织报考导师依据“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”对考生进行材料审核。评分标准需参照附表1执行,评分标准原则上科研能力成绩占比不低于50%,学科背景成绩占比不低于25%。
附表1 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
项目名 称 |
满分 |
评分标准 |
备注 |
科研能 力 |
50 |
一区TOP SCI论文:50分/篇 一区SCI论文:45分/篇 (2)二区SCI论文:35分/篇 (3)三区SCI论文:25分/篇 (4)四区SCI论文、EI正刊期刊论文、授权发明专利:15分/篇 (5)核心期刊论文:10分/篇 |
(1)科研能力成绩累加直至满分50分为止。 (2)SCI分区以中科院升级版分区为准。 (3)共同一作按排名第一占70%,排名第二占30%计算分数。 (4)第一作者,或导师第一、考生第二按100%打分。 (5)科研论文发表时间应为2020年以后(含);专利授权时间应为2018年以后(含)。 |
英语水 平 |
15 |
英语六级≥425分、英语4级≥480分、雅思(IELTS)≥6.0分或托福(TOEFL)≥90分 |
满足其他外语水平条件者不得分 |
学科背 景 |
25 |
主要考察考生本科、硕士学习阶段的专业、工作背景与报考研究方向的相关性,毕业院校,攻博研究计划书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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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成 绩 |
10 |
硕士成绩、主持项目、获奖情况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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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考导师根据评分标准,基于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如实打分,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,填写附表2,导师签字后由学院留存备查。
附表2 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
学院: 专业: 导师签字: |
序号 |
考生报名号 |
考生姓名 |
科研能力 |
英语水平 |
学科背景 |
其他成绩 |
总成绩 |
导师组内排名 (排名/总人数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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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根据专业招生计划,充分考虑综合能力评价打分结果,按照不低于1:1.2,且不高于1:3的复试比例,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人数。学院确定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统一公示。
(四)综合考核
1.考试时间及方式
2023年4月1日,校内现场考核。
2.考核内容
综合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创新能力、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查。综合考核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,综合考核总分按百分计。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、外语听说能力测试、综合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。具体如下:
(1)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
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,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,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、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,同时了解掌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(2)外语听说能力测试(10%)
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,由学院自定考核方式。
(3)综合素质考核(70%)
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背景、专业素质、知识结构、科研潜质、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。
考生可采取PPT形式向考核小组汇报(15分钟),汇报内容一般应包括:基本情况(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、学术成果汇总、英语水平)、研究工作汇报(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)、以及攻读博士的科研计划汇报。
专家提问10分钟。
(4)专业能力考核(20%)
以笔试形式进行,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,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准备专业课试题,专业试题数量不少于拟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的2/3。专家提问结束后,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,抽取相关专业2-3道试题,学生选择其中2道题进行笔答,试题类型一般为简答题。
面试时全程录制考核环境及考核过程,录像由学院留存备查。
五、拟录取
(一) 拟录取原则
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,按照考核成绩(考核成绩=外语听说能力成绩*10%+综合素质考核成绩*70%+专业能力考核成绩*20%),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。思想素质与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导师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明显低于学院平均成绩者,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是否录取,并形成书面结果报研究生院,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录取资格。
(二)公示
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拟录取结果,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并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。
六、面试
面试组在复试时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给出面试成绩,并填入《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表》。
面试时间
4月1日上午8:30 —— 12:00
4月1日下午1:30 ——4:30
面试地点
迎西校区机械馆二层会议室
学院全程录制面试过程,录像由学院留存备查。
七.学院其他工作
学院确定复试地点和时间后通知考生,4月3日将复试录取名单、《“申请-考核制”考核表》、《面试情况登记表》和考生现场确认材料交至研招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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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23日